
。近38.4亿元的剩余款项共分为八期支付。其中,《补充协议》特别对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时间及金额做出了明确界定:约定付款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约定付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为了保障款项的顺利收回,王健林、孙喜双以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为上述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然而,即使有重量级商界人物和企业的担保加持,协议的履行依然遭遇了重大阻碍。 鉴于大连御锦未能按照《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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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9:28:44